天山網訊(記者王濤報道)12月8日,新疆質監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自治區地方標準《煤制合成天然氣》(DB65 3664-2014)將于2014年12月25日起實施。該標準的出臺填補煤制天然氣地方標準的空白,將規范產品質量,使煤制天然氣產品質量有據可依,有效促進新疆煤化工、煤制天然氣行業發展。
煤制合成天然氣(SNG)是指煤經過氣化、凈化、甲烷化工藝生產的以甲烷為主要成分的合成天然氣。新疆煤炭資源儲量占全國已探明煤炭資源總量的40%,天然氣價格的上漲帶動了國內大批能源企業紛紛把煤制天然氣項目落戶新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新疆規劃、立項、通過環評、或者已經開工生產的企業多達36家。其中,新疆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55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是“十二五”期間國家首個核準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項目。該項目一期工程于2013年12月進入試運行,截至目前,已向國家輸送優質天然氣3億多立方米。
專家認為,新疆有豐富的煤炭資源,依托煤炭資源,大力發展煤制合成天然氣,通過西氣東輸管道輸送并經調壓配氣后進行工業和民用,不但符合煤炭清潔利用的發展方向,也是保證我國天然氣供應的有效補充。
新疆《煤制合成天然氣》地方標準由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和新疆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研究制定。這一標準對煤制合成天然氣的熱值和甲烷含量;氫含量;總硫含量和硫化氫含量;二氧化碳含量;氧含量;氮含量;水露點;一氧化碳;固體顆粒等9項技術指標作出明確規定,如規定:煤制合成天然氣甲烷含量要達到95%,熱值要大于每立方米31.4兆焦,氫的含量要低于4%,總硫含量要低于每立方米50毫克,固體顆粒要低于每立方米10毫克。進入輸氣管道的煤制天然氣,水露點冬季要低于最低環境溫度10℃,夏季要低于最低環境溫度5℃。
據標準起草人之一、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高級工程師李小飛介紹,煤制合成天然氣與常規天然氣基本相同,可直接補充和替代常規天然氣,同時,與其他煤基燃料技術路線相比,煤制合成天然氣的能量轉換效率最高、耗水量最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少,而且技術比煤制油成熟、易得,因而是最理想的煤基清潔能源。由于煤制合成天然氣(SNG)的一些特殊性,常規天然氣質量標準不適用于煤制合成天然氣。因此,新疆《煤制合成天然氣》地方標準的出臺,有助于解決產品氣質劃分和技術要求的問題,產品試驗方法,產品輸送和混輸,產品交割等一系列問題,促進煤制天然氣的健康持續發展。